仙桃2026年第1号总林长令发布
4月9日,市委书记、市总林长孙道军,市长、市总林长熊享涛联合签发仙桃市总林长令(2026年1号)《关于加强全市鸟类保护工作的令》。
总林长令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保护责任。全市各级林长要深刻认识加强鸟类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履行林长制工作职责,将鸟类保护纳入林长制考核评价体系。要建立健全“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同、全域覆盖”的鸟类保护责任机制,确保保护责任落实到具体区域和具体人员。
总林长令强调,要强化栖息地保护,筑牢生存根基。要加强对全市范围内湿地、公益林、防护林、城市绿地等鸟类栖息地的巡护监管和生态修复。严格管控在鸟类重要栖息地、迁徙通道及停歇地实施影响鸟类生存繁衍的开发建设活动。严禁在鸟类迁徙期、繁殖期进行干扰性作业,重点栖息地不得非法采砂、围垦、放牧、焚烧、垂钓,为鸟类提供安全、稳定、适宜的生存环境。
总林长令要求,要严格执法监管,严惩违法行为。要建立林业、公安、市场监管、交通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定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鸟类及其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集贸市场、餐饮场所、网络平台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对影响恶劣的重大案件,要依法从重查处、公开曝光,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
总林长令指出,要加强监测预警,提升应急能力。要建立健全覆盖全市的鸟类资源监测网络,科学布设监测站点,利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实时掌握鸟类种群动态、分布变化及疫病风险。完善突发鸟类疫情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处置演练,提升对疫源疫病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做到早发现、快反应、严处置。
总林长令强调,要深化宣传教育,营造共治氛围。要结合“爱鸟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等重要节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活动。深入社区、乡村、学校,普及鸟类保护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倡导文明、绿色的生活方式和消费理念。要畅通举报渠道,鼓励公众、社会组织、志愿者积极参与鸟类保护行动,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鸟类保护的良好局面。
总林长令要求,要凝聚工作合力,确保取得实效。市林业部门要发挥好统筹协调、督导检查作用。各林长制联系单位要统筹协调好市级林长巡林相关事宜,跟踪督办林长交办的鸟类保护事项,建立“发现问题—交办整改—跟踪督办—验收销号”闭环管理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级财政要加大对鸟类保护工作的经费投入,保障巡护、监测、执法、宣传、救助等各项措施有效落实。要将鸟类保护与环境提优、乡村振兴等工作有机结合,实现生态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协同提升。(记者 邓一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