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文化局关于实行网吧违法违规经营举报奖励制度的公告
来源: 日期: 2006-11-6 16:55:43 发送:发送给好友
为严厉查处和打击网吧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切实整顿和规范网吧经营秩序,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推行网吧违法违规经营举报奖励制度。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凡发现网吧营业期间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可实施举报。
1、接纳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
2、超时经营的(上午8时至晚上12时以外的);
3、未实行上网实名登记的;
4、封堵或者锁闭门窗、安全疏散通道或者安全出口的。
二、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采取电话、上门等方式实施举报。
1、电话举报:12318(24小时开通)
2、上门举报:市文化市场管理所
3、举报人应提供被举报对象的详细地址以及相关违法、违规信息。为便于掌握证人、证据,希望举报人发现违规网吧做到立即举报。举报人应提供自己的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也可设定秘密联系方式或身份确定方式。
三、奖励办法
对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的,将按罚款额的10%对举报人予以奖励。举报奖金到市文化市场管理所领取,文化部门工作人员举报不受奖励。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举报,市文化部门将对举报者严格保密。
特此公告。
仙桃市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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