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 2008-5-20 16:43:22 发送:发送给好友
各镇、市属街道办事处党委,仙桃工业园、刘口工业园党委,沙湖原种场、九合垸原种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司、社、院)党组(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5月12日四川汶川大地震以来,全国广大党员心系灾区,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纷纷为灾区捐款捐物。近日,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先后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认真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为此,现就我市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及时将中央组织部和省委组织部精神和本通知要求传达到每一个基层党组织和每一名基层党员,充分尊重和鼓励广大党员通过党组织表达支援灾区的心愿,接受党员交纳“特殊党费”支援抗震救灾。
2、党员交纳的“特殊党费”,按党员隶属关系,由各镇(办、园、场)党委、市直一级党组织接收后统一上交市委组织部(组织科),市委组织部代收后集中上交中央组织部和省委组织部。党员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上“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由市委组织部代收后直接上交中央组织部。党员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下 “特殊党费” 的,由市委组织部代收后上交省委组织部,再由省委组织部转交中央组织部。
3、所有上交“特殊党费”的党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请随“特殊党费”一并上报市委组织部(组织科)。
联系电话:3491215
中共仙桃市委组织部
2008年5月20日
上一篇:<< 李启斌在仙桃商城大厦抗震救灾捐赠仪式上的讲话
下一篇:>> 仙桃市创建文明城市知识问答35题
相关评论
我来说两句
热点图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