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预算
仙桃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于2018年1月22日经市财政局批准,根据《预算法》和预算公开工作的要求,现将我单位仙桃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指导全市城乡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总结推广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
2.指导全市开展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系统)、文明单位、文明风景旅游区及农村十星级文明农户的创建活动。
3.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军民、警民共建和其他形式的共建活动。
4.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建设文明就是指导委员会、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5.负责制定全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检查掌握全市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及责任目标的贯彻落实。
6.负责仙桃城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并组织、协调、检查、督办城区各部门、个单位落实;提出对创建工作不落实又整改不到位的部门给予新闻曝光、黄牌警告、经济处罚及纪律处分的建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仙桃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部门包括3个机关行政科室及0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426001 |
仙桃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
财政全额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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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仙桃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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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仙桃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8年, 仙桃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部门收入预算为146.4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0.28万元,其他收入66.1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0.2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6.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公用支出13.4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仙桃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8年收入预算146.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28万元(含非税收入0万元),占54.8%;其他收入66.14万元,占45.2%。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仙桃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8年支出预算146.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42万元,占65.85%;项目支出50.00万元,占34.15%。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仙桃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数80.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28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数为80.28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69.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9.23,住房保障支出5.25。此支出比上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增加18.96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增加了。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数为80.28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69.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9.23,住房保障支出5.25。此项支出比上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增加3.29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增加了。
3、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数为80.28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69.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9.23,住房保障支出5.25。此项支出比上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增加1.69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增加了。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80.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6.8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3.43万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数比上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增加18.96万元, 主要原因:人员增加了。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47万元。公务接待费0.47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0.47万元。主要用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检查考核、各地借鉴学习等方面的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03款):反映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四)行政运行(20103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专项业务活动(2010305项):反映各级政府举行各类重大活动、召开重要会议(如国务院一类会议、国庆招待会、全国劳模大会)的支出,政府机关房地产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八)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医疗保障(21005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十一)行政单位医疗(2100501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十五)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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