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失
编 号: 1043 | 类型: 咨询 | 浏览次数: 656 |
提问人:忘忧 | 提问时间:2019-02-20 16:01:56.0 |
内 容:身份证于2019年2月20凌晨一点左右与钱包一起丢。因为工作缘故无法立即前往常住户口地公安局办理挂失。请问,在没有去办理身份证挂失期间,身份证被人用于违法操作。我本人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很急,希望尽快回复,谢谢!!!! |
受理单位:市公安局 |
市公安局的回复
受理回复: 您好,在您补办身份证时系统会记录并显示您的补办日期,原因为“丢失补领”,另只要您在户籍地派出所办理过采集指纹身份证,就可以在外地申请异地办理身份证。详细请咨询户政科:0728-3332085 |
办理部门: 市公安局 | 办公电话: 3332085 | 回复时间: 2019-02-21 15:04:2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