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新闻热线:0728-3227553 广告热线:0728-3227556
 

住宅小区违规办商业

编      号: 1247 类型: 投诉 浏览次数: 511
提问人:xtgt 提问时间:2019-05-15 11:30:24.0
内    容:仙桃小学满庭春校区建成后,15号楼1楼、20号楼1楼等多处楼栋住宅用房被改成商业培训机构使用。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上述行为从物业管理和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都不符合规定,望查处。
受理单位: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的回复
受理回复:

应向工商部门、教育部门和消防部门反映,也可通过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办理部门: 市房产局、房改办 办公电话: 0728-8206017 回复时间: 2019-05-28 14:3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