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警后派出所值班民警不处理,不作为
编 号: 135 | 类型: 投诉 | 浏览次数: 1179 |
提问人:gumi | 提问时间:2018-03-22 21:19:44.0 |
内 容:本人于3月8日到龙华山派出所报案,养了5年的金毛犬在油炸湾菜场被拐走,当时买的时候花了三千多块钱,登记后派出所民警不闻不问,把我打发走了,没办法只能大街小巷苦找十来天后没有结果,昨天3月21号又只好返回龙华山派出所寻求帮助,在指挥中心得知报警当天值班民警是严警官后,让我去找他办公室找他帮助我,找到当班民警严警官后,他态度很坚硬的说我一警察帮你去找狗?一副大材小用的口气,我说您不要偷换概念,您贵为民警,金毛犬也是人民的财产,能帮人民解决小事情才是真正的好警察。说半天他就是想要打发我走,说不构成案件,说就算是案件,你要提供五年前购买金毛的发票,还要有证据证明狗是被拐走的,(还正义凛然的说不是为难我,谁四五年前的发票还可能留着吗?比如我东西被偷走了,我还要证明他是被偷了吗?请问:民警说这样的话是不是不负责任?金毛找不到了难道不是被偷走的吗?)不然就不能看监控查金毛被拐方向。就这样僵持,上午,下午,我连续跑派出所等了两天还是不帮我处理,本身寻找爱犬身心疲倦,不得已才寻求派出所公安机关求助,没想到结局如此让人心寒,民警毫无善爱之心,不懂得宠物之灵性,毫无原则;所处职务,毫无作为;视人民财产为粪土,毫不关心;心寒。据我了解其他派出所也有掉宠物立案调监控的案例,为什么我所处的辖区派出所却做不到,再次心寒。唉,希望上级部门能重视其性质,还原人民心目中人民警察的形象,不忘初心。鞠躬,感谢! |
受理单位:市公安局 |
市公安局的回复
受理回复: 您好!对民警办事有异议,请拨打仙桃市公安局督察支队电话0728-3332047进行投诉,或者携带相关材料前往仙桃市公安局一楼督察支队办公室进行咨询。 |
办理部门: 市公安局 | 办公电话: 0728-3332047 | 回复时间: 2018-03-26 11:50:0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