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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民警卖房屋不诚信不友善使用欺诈行为

编      号: 1440 类型: 求助 浏览次数: 1476
提问人:FGQ 提问时间:2019-07-25 17:37:56.0
内    容:我叫付国旗,身份证号429004197109233136,,仙桃市杨林尾镇人,作为付国秀的被委托人,在此反映仙桃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员工张茜(电话号码13907220773)党风、党纪、政风不正、有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为。
事情缘由是付国秀(身份证号429004197008303107)和张茜的父亲(张建华422427195803160337)之间的房屋购买纠纷。付国秀计划向张茜父母购买位于仙桃大洪村五组房子一套,张茜父母宣称该房子130平方,只住了5年左右。于2018年10月5日签订了买卖合同,
约定首期款5万元整,尾款23.5万,合计28.5万,卖方张建华一方需要提供和开发商之间的原始发票、买卖合同书,合同违约一方需要支付对方2万元违约金。
付国秀已经支付5万元首期款给张茜父母,因为他们提供不了有效的原始买卖合同书造成合同无法执行,我们本着“买卖不成仁义在”的原则没有主张赔偿金,张茜父母态度蛮横不讲道理,也拒不退款。张茜作为张建华的独生女儿,2012年~2016年期间一直在该房屋居住,是唯一的第一继承人,该房屋销售的利益相关人。后来,张茜多次主动联系我,张茜宣称“该房子5年左右,140平方都有,其合同系开发商用手工复写的”。张茜托关系找到了原开发商,各方(原开发商、张茜父母、张茜、付国秀)都同意重新签订四方合同(见附件),原合同作废。张茜作为担保人,于2018年10月27日与原开发商已经签字。约定待付国秀外出打工返乡后和张茜父母签字,然后走后续付尾款和移交流程。
2019年春节前,张茜一家人拒绝完成签订新的合同。为此,我们和张茜本人和其父母沟通多次,他们提出按老的合同执行,否则,将扣除我方2万元违约金,张茜宣称“不是你们想退钱就能退钱的”。张茜父母态度更蛮横,要挟“如果上访,将一分钱都不退”。我找到张茜单位,领导热情地接待了我,积极组织调解,但张茜本人在单位领导面前都态度恶劣,宣称你们爱咋地就咋地”,进一步扩大矛盾。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论述、提出明确要求。中央政治局围绕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进行集体学习,纵观这件事情,张茜作为公职人员,她参与整个纠纷过程和细节,她的行为有违党风、党纪、政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体如下:
1、根据2018年10月签订的原始合同,张茜父母提供不了原始单据,他们违约在先,反而说我方违约而不退款,仗着张茜在公安系统工作态度强势,张茜为父母撑腰充当保护伞,甚至藐视直接领导,让我们不得不怀疑有后台在为她撑腰。
2、张茜父母谎称房屋面积为130平方,实际是125平方,年限只有5年,实际上已经10年了,水电气开户时间为2008年。张茜父母企图用复印的买卖合同来冒充原始的买卖合同蒙混过关,被我及时发现,张茜作为公安工作人员,不但不制止,还纵容并帮衬使用欺诈行为。
3、张茜愿意重新签订合同后又单方面反悔,出尔反尔,完全没有诚信可言。
我保证以上事实属实,可以根据需要提供必要的音视频资料。同时,也希望为我们主持公道。盼复!我的联系方式是15871910929
受理单位:市公安局
市公安局的回复
受理回复: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 属于合同纠纷,请您走司法途径进行解决。

办理部门: 市公安局 办公电话: 3332000 回复时间: 2019-08-05 15:01: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