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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处罚滞纳金

编      号: 2021 类型: 咨询 浏览次数: 1495
提问人:周凯 提问时间:2020-03-31 16:13:23.0
内    容:你好,本人于1月8日交通违章交警部门处理扣分加罚款,按规定,应于15日内缴纳罚款,或因本人车辆过户原因导致12123APP不能在线处理,然后疫情发生,一直不能到窗口办理,今日才得知因超时未缴纳滞纳金按日百分之三已罚至上限(同罚款本金),因本次疫情属不可抗力情形,听闻各地均有相关疫情期间暂停计算滞纳金或免除滞纳金的政策,仙桃市如何处理?
受理单位:市公安局
市公安局的回复
受理回复:

您好!交警支队法制科已为您妥善处置,并向您反馈。

办理部门: 市公安局 办公电话: 0728-3332028 回复时间: 2020-04-08 16:4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