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处罚02
编 号: 2025 | 类型: 咨询 | 浏览次数: 2354 |
提问人:周凯 | 提问时间:2020-04-03 17:58:56.0 |
内 容:你好,本人近期于仙桃市人民政府互动交流“网上受理”版块(编号:202004010005)及中国仙桃网“网上对话”(编号:2021)版块咨询仙桃市政府关于因疫情期间无法办理交通违法处罚而导致滞纳金封顶的处理办法或政策,一直无单位或机关回复。 本人也于仙桃市市长信箱咨询相关内容,经仙桃市信访局转办仙桃市公安局,仙桃市公安局回复内容为:信访人反映的事项属于公安交警法制业务方面的内容,请信访人向市局交警支队法制科或市局法制支队咨询。 据回复,本人十分困惑,1, 回复中的“市局交警支队法制科”或“市局法制支队”是否为仙桃市公安局内设机构或派出机构?2,如属于仙桃市公安局为何不能就相关问题直接回复来话人?3,此回复是否有推诿或消极不作为的行为?4,是否应告知“市局交警支队法制科”或“市局法制支队”的咨询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盼回复! |
受理单位:市公安局 |
市公安局的回复
受理回复: 您好!交警支队法制科已为您妥善处置,并向您反馈。 |
办理部门: 市公安局 | 办公电话: 0728-3332028 | 回复时间: 2020-04-08 16:41:4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