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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雅园广场舞扰民

编      号: 40 类型: 咨询 浏览次数: 541
提问人:zhw831 提问时间:2018-01-16 09:17:43.0
内    容:世纪雅园中心广场每天完善广场舞声音开的非常大,多次跟物业交涉均无效果,依据我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规定,以居住为主的区域,白天不能超过55分贝,夜间不能超过45分贝,广场舞的高音喇叭声音远远超过,小区业主多次因为噪音与广场舞的大妈发生冲突,希望房管物业管理部门督促物业单位现在广场舞音量,还小区一个文明居住环境。
受理单位: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的回复
受理回复:

您好!

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与世纪雅园物业公司联系,物业公司已元规劝广场舞人员,目前未开展广场舞活动,若后期还有噪音影响,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和部门职能,建议投诉环保局或社区。

感谢您对房产部门的关心与支持!

办理部门: 市房产局、房改办 办公电话: 8206086 回复时间: 2018-01-31 11:54: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