恳求市公安局出入境答复。谢谢领导!
编 号: 904 | 类型: 咨询 | 浏览次数: 730 |
提问人:青年志愿者 | 提问时间:2019-01-01 21:07:13.0 |
内 容:市公安局出入境领导好!
现在我国有一些男青年娶外国女青年,有关法律知识亟待普及。 举例如下: 某男青年2018年1月初娶越南女青年为妻,越南女青年持S2签证入境。越南女青年随即在省民政厅办理了结婚登记,在市公安局出入境办理了Q2签证,准予停留至2018年7月底。2018年7月底到期前,越南女青年又办理了Q2签证的延期,延期至2019年1月底。但问题是,2019年1月底,越南女青年临产在即。请问:越南女青年该如何处理才能既不违反中国法律,又能暂时在中国停留一段时日? |
受理单位:市公安局 |
市公安局的回复
受理回复: 您好,由于您所诉事情比较复杂,出入境支队请您带上相关证件直接前往办理此事。 |
办理部门: 市公安局 | 办公电话: 3332000 | 回复时间: 2019-01-24 14:58:2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