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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水乡田园 诗画仙桃”旅游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08日 来源:中国仙桃网

  为强化旅游营销力度,根据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需要,仙桃市旅游委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水乡田园 诗画仙桃”旅游摄影作品征集活动,重点征集与我市旅游题材相关的优秀摄影作品,进而丰富和提升我市旅游营销资料数据库。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稿时间

  2018年4月8日至4月28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二、主办单位

  仙桃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三、征集范围

  仙桃境内拍摄的旅游相关题材作品,主要包括:四季风光、景区写意、城市风景、乡村走笔、沔阳美食、节赛活动、沔风沔俗、旅游纪念品等八大类。

  四、征集数量

  本次征集活动拟征集优秀摄影作品100幅,入选作品每幅支付稿费300元。

  五、投稿要求

  1、作品应紧扣时代脉博,弘扬主旋律,弘扬新风正气,风格及拍摄时间不限。

  2、作品须在电子版文件下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手机号,附加作品文字说明(120字以内),并打包压缩投稿;作品文件为JPG格式,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不低于5M。作品入选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RAW格式原始数据文件。入选作者接到通知后,请务必将RAW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3、作品需是原始图像作品,不得用电脑或传统暗房技术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的技术处理,不得人为去除原始拍摄信息,不得加入LOGO、水印、修饰性边框等。

  4、投稿者应保证“署名作者”对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所报送作品不侵犯第三人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上述保证失实所导致的相关纠纷及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本人负全责。

  5、作品要以仙桃市行政管辖范围为创作地,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有义务与征集方工作人员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费用等由征集方承担;经勘查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费用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取消其评选资格。

  6、凡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六、作品评选

  1、仙桃市旅游委将成立作品征集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来稿进行公开、公平、公正评选,并将于5月20日前在市旅游委网站、“仙桃旅游”微信公众号公示入选作品名单。

  2、对于征集入选支付费用的作品,市旅游委有权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并不再支付任何报酬。对未入选的作品,版权及使用权仍归属作者本人,市旅游委承诺将不会私自使用。

  七、投稿方式

  作品以邮件的方式投送至邮箱:171189744@qq.com

  投稿联系人:市场促进科 王代勇

  联系电话:0728—3213618,手机:13469704262

  附:“水乡田园 诗画仙桃”旅游摄影作品征集信息登记表

  

仙桃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848

 

 

 

   

附:

“水乡田园 诗画仙桃”旅游摄影作品征集信息登记表

姓名:

题名: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

相机:

数码格式(分辨率):

文字说明:

作者本人签名:

注:1、作品需是原始图像作品,不得用电脑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的技术处理,不得人为去除原始拍摄信息,不得加入LOGO、水印、修饰性边框等。

2、投稿者应保证“署名作者”对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所报送作品不侵犯第三人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上述保证失实所导致的相关纠纷及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本人负全责。

3对于入选支付征集费用的作品,市旅游委有权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4、凡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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