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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28日 来源:

  目前正处于呼吸道疾病高发季节,不属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热病人较多。为防止交叉感染,请发热病人到就近医疗机构首诊,首诊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进行初筛,对无流行病学史(流行病学史即:发病前14天内有武汉地区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有聚集性发病或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流行病学关联的),能明确其它发热原因的病例,要就地治疗。对符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临床诊断标准的病例,要按要求规范转运至定点医院治疗。
  同时,我市具有影像学检查条件(尤其是CT)的市第三人民医院、湖北脑血管病医院、仙桃职业学院附属医院、沔州康复医院、江汉医院等医疗机构要积极排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主动收治不属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发热病人。


                         仙桃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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