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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天放:电商法出台,消费维权为何仍不易?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7日 来源:荆楚网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刚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共有89条。历时5年出台的这部电商法,明确了电子商务经营者特别是平台经营者在产品质量安全、知识产权、消费者权益和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义务与责任。有专家表示,电商法出台后消费者维权前景可能更加不明朗,维权成本可能更高,也更依赖司法、执法部门的判断力和监管力度。(9月25日经济日报)

  专家称电商法出台后消费维权之路并没有“更容易”,主要是指电商法与食品安全法,在“相应责任”上存在法律冲突。电商法将电商平台未尽审核义务、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致消费者人身伤害应担责任,确定为承担相应的责任。这就与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或者未履行报告、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义务的……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存在法律冲突。

  可见,“相应的责任”规定不明确,容易造成电商逃避法律责任。而如果“相应的责任”只有通过法律诉讼才能确定,势必会增加消费者的索赔难度和维权成本。因此,在平时经营中,只能指望电商更多靠“自律”而非“他律”约束自身的行为,可这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很难。少了法律约束,电商就将变得肆无忌惮。因此,不明确的“相应的责任”,只能是更多地依赖司法部门而定,这无疑增加了维权成本定。当然,即便责任不明,电商平台在运营中也必须加强监管,通过技术手段对个人信息进行核查,对问题商品及时下架删除等。

  另一个争议点在于罚款数额。电商法对违法行为开出的最高罚款数额是200万元,且这个数字在法律中出现3次。遗憾的是,仅一个“情节严重”,就令人云里雾里,究竟何谓“情节严重”,只能靠监管部门和执法部门来判断。此外,法律中的用词也不确定。如“‘可以’在法律条文中是需要考虑的,‘可以’意味着‘可以不’,又一次意味着不确定性。”而且,本法对电商违法的罚款是从初档次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无法判断“情节严重”,那么这个罚款额还是显得“毛毛雨”。

  可见,无论是内涵不清的责任明确,还是对“情节严重”的罚款数额,都会加大消费者的维权成本,又是违法平台经营者推诿塞责的借口,这就是消费者的维权之路并没有“更容易”的根本原因。既然电商法已经出台,那么就需要解释跟进,至少不能让两个法律相冲突,以弥补责任不清的问题。而对该法中“情节严重”的表述,也不能只靠监管或司法部门判断,还需要细化,否则,不是有“漏网之鱼”,就将导致“冤枉者”出现。

  事实上,电商的经营行为,除了在网络交易这点外,其他方面与线下交易没有任何不同。考虑到平台经营的特殊性,出台电商法实属必要。但问题是,绝不能把电商在网上经营与线下传统经营,在责任和处罚上区别对待,尤其是对线下担责大、处罚重,而线上担责小、处罚轻的倾向,必须保持高度警觉。如今网购的人越来越多,所以,规范电商的经营行为,也必须做到与线下一致。

  是的,网上销售带来的售假等问题,已成为一个顽疾,也加大了监管、取证、问责的难度。但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净化市场空间,也是为了电商健康发展的长远考虑,加大对违法电商的处罚力度,像线下那样,一旦违法,就应该处以赔偿性罚款。加倍处罚后,电商才有可能收敛。

  稿源:荆楚网

  作者:刘天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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