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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六:坚持人民至上,推进城市治理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0日 来源:仙桃周刊

  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习近平总书记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要提高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开创人民城市建设新局面。我市九届七次全会也强调要加快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

  城市治理是一个巨大的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但最根本是要坚持人民至上,把让人民宜居安居放在首位,凸显广大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推动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新格局。

  “人民城市”为人民。习总书记指出,无论是城市规划还是城市建设,无论是新城区建设还是老城区改造,都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人民群众的需求,让人民有更多获得感,为人民创造更加幸福的美好生活。城市治理要努力为人民创造宜居宜业环境。满足老百姓衣食住行、教育就业、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基本需求,并将城市治理的重心和配套资源向社区下沉,开展精细化、专业化服务,为群众提供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要创新社会治理。充分借助于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着力提高社会治理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为人民提供更便捷、更智能的服务。比如上海、杭州利用大数据破解超大城市治理难题。要坚持走高质量发展之路。摒弃以往城市无序发展和粗放管理,推动城市发展治理升级,提升城市功能品质,以高质量发展带动高质量治理。

  “人民城市”靠人民。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城市的治理、发展必须依靠人民群众来实现。只有人人参与支持城市治理,城市经济才更发达、民主才更健全、社会才更和谐。“枫桥经验”就是典型的发动和依靠群众进行基层治理,对于城市治理同样具有指导意义。但现在仍有一些地方的治理脱离群众,群众不知晓不参与,导致政府干、群众看,成了“剃头挑子一头热”。要通过引导群众广泛支持参与,形成城市治理强大合力,一起为城市治理撑起面子、做实里子。

  “人民城市”人民治。习总书记强调,要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调动城乡群众、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自主自治的积极性,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人民治理城市要发挥好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尊重人民对城市治理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强化参与治理的制度化保障。要走好群众路线,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事前向群众征求意见、事中让群众全程参与、事后请群众评判成效,让人民群众真正成为城市治理的主人。要坚持好党建引领,引导群众自治自管,推动自治德治法治有机结合,激活城市治理的“神经末梢”,共同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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