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诗韵:公共停车位可别姓了“私”
近期,针对沿街商铺门前公共停车位被锥桶、桌椅、地锁等物品侵占的乱象,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对沔阳里等重点区域开展侵占公共停车泊位专项整治行动。行动秉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柔性执法理念,执法人员逐户上门向商家宣讲《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法规,明确公共停车位属全体市民共享资源,私设障碍物系违法行为。
侵占公共停车位现象,是交通出行中的老生常谈,也是多年来相关部门着力破解、百姓热切期盼解决的问题。尤其在停车场和停车位捉襟见肘的情况下,越来越多人将门前公共停车位“私有化”。地锁、废弃摩托车、自行车、三轮板车、花盆、人字梯、锥形桶……圈占停车位的方式,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这种行为令人愤慨,若任由其泛滥,公共停车位只会持续减少,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停车难”。城管、交警等部门为缓解市民停车难付出的诸多努力,岂不是要付之东流?
针对这一乱象,相关部门通常采取的做法是对商家或居民进行劝导,要求其自行整改;若拒不整改,便联合执法部门对障碍物予以没收或强制拆除。相较于圈占行为极低的违法成本,部门的处理方式显得十分被动,且费时费力。诚然,整治圈占公共停车位并非易事:苦口婆心的劝说,换来的往往是当面应承、背后敷衍,毫无悔意;若碰上“不认账”的,更是说理无门。而没收的障碍物,要么价值低廉,要么已是废品,对方毫无“痛感”,待执法人员一走,又会放置其他物品继续占用车位。
公共停车位是市政设施,属社会公共资源,不容私占。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以设置障碍物等形式占用道路公共停车位,更无权拒绝或禁止他人停放车辆。那么,如何锁住侵占公共资源之手?笔者认为,其一,监管不能仅止于事后治理,更要在预防和管控上下功夫,通过加强民众宣传、公布举报电话、提升治理效率等措施实现全方位监管;其二,要让圈占停车位者付出相应成本,不妨出台更为细致规范的管理规定,明确私自圈占者需承担得不偿失的经济代价,同时对投诉集中的路段加密巡查频次,对屡教不改的商家依法严肃处罚。
停车管理秩序的好坏,体现着一座城市的文明程度。长远来看,这一问题的根源在于公共停车场建设滞后,城市规划与交通管理能力存在短板。因此,需进一步完善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增加公共停车场供给;创新停车模式,高效利用停车空间,在有限场地内拓展更多停车位、挖掘更大空间价值,或推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错时开放……这些举措都需要一个过程,急不得。唯有让持续递增的车辆有地可停,商家与民众能自觉维护正常停车秩序,用锥桶、桌椅、地锁等障碍物占用公共停车位的乱象才能彻底根除,城市停车难问题也才能真正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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