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5.24”交通肇事逃逸案侦破纪实
交通肇事逃逸案不同于凶杀案,凶杀案现场虽比逃逸案现场可怕,侦破难度大,但至少可以围绕“情杀、仇杀、财杀”选项展开侦查,而交通肇事逃逸案却少了这“三杀”要义,只有一个惨不忍睹的现场,一些让人摸不着边际的肇事车辆散落物,可供破案的线索少之又少。也就是说,交警要同样有刑警的侦破能力,才能破巧案攻奇案。比如说这起利用现场遗留的钢化玻璃碎片破案,您听说过吗?
凌晨时分,老汉遭遇车祸身亡
5月25日凌晨2时许,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调处大队接三大队电话报案称:辖区240国道郑场镇香卜村路段,一名60多岁的老汉刘某遭遇车祸撞击致死,肇事车辆逃逸!
接警后,大队长廖卫国立即派值班民警赶赴现场。此时,三大队民警早已等候在此,死者刘老汉的遗体橫躺在公路东边一棵大树旁,现场沿路遗留有大量玻璃碎片。民警们对现场作了处置和勘查,提取了相关物证,随后又赶赴郑场派出所调取视频,但没有发现可疑车辆。
当日早晨,民警再次返回现场勘查,并请武汉相关专家对现场进行复核研究。根据现场调查判断,并走访死者家属,相关群众,民警判断事故案发时间约为5月24晚7点50分左右。根据车辙印痕,还有在死者裤子上提取到的油漆碎片,民警最初推断肇事车为蓝色中型货车。现场物证还有不少玻璃碎片,一个桔黄色灯罩,其中一小片钢化玻璃上面显示有“市外贸小黄111486”字样,民警决定以此为突破口,继续查找破案线索。
反复查找,玻璃碎片露出马脚
连续几天,民警以现场为中心,辐射扩展至仙桃、潜江、天门等地,并通过公安部数据库,互联网,搜索嫌疑车型,反复查看现场还有相关治安卡口的监控视频,但案件毫无进展,肇事车辆如同泥牛入海踪影全无。
6月2日,调处大队将案情向上级相关领导汇报后,成立“5.24”交通肇事逃逸案侦破专班。此路不通,只能再辟蹊径,重新调整思路,扩大视频侦察地域与时段。专班同志坚定信心,连续战斗,转机悄然出现。
根据现场提取到的玻璃碎片“市外贸小黄111486”,民警在潜江各修理厂查访,终于找到了这个“小黄”,他一看就说这是从他修理厂制作的玻璃。他是专门给三轮车做车棚的,车子以宗申、江淮三轮车为主,制作车棚的玻璃有两种,一种是前面的挡风玻璃用钢化,侧面门窗玻璃是一般的普通玻璃,与现场存在的两种玻璃恰巧吻合。可惜他并没有生意的流水帐,所以小黄没有办法为民警提供更有价值的肇事车线索。
根据现场提到的桔黄色灯罩,民警们继续在潜江摩托车修理市场走访,终于找到了同类产品,这是一种“大眼睛”灯罩,一般只有宗申牌摩托车使用这种灯罩,民警还将现场破裂的杯形黑色塑料与之比对,吻合了此塑料为灯罩的托架。
以上所有物证,均强烈指向肇事车为三轮摩托车,但这与民警最先在现场的提取到的车辙印痕相矛盾。此时民警决定再次勘查现场,经过集思广益,科学比对分析,推断最初提取的中型货车印痕极有可能是后来形成的,该货车在经过车祸现场时,看到路面碎玻璃时采取了刹车措施,只是碰巧与肇事车辆印痕接近。
水落石出,艰难追踪终擒疑凶
正是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确认嫌疑车辆之后,民警重整旗鼓,再次查看视频,在现场附近的一家服装厂监控视频中,果然发现了一辆三轮摩托车的影子。但附近郑场八组的监控视频中,又没有了这辆三轮车的踪迹。极有可能嫌疑人就是附近村组人,对现场熟悉!民警们于是反向思维,逆着现场的方向追逐到毛嘴镇上,上溯案发之前的时间段,肇事三轮车可能经过的监控区域反复查看。
那段时间,死者家属多次到事故调处大队追问破案进展,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交警支队长向世斌,教导员刘超等领导也高度重视,参战民警也主动放弃所有休息时间,日夜坚持不懈奋战,为了查看视频,大家的眼睛都看得充了血,疲累不堪,但是责任在肩不容懈怠,都是点上两滴眼药水,稍微闭眼之后,继续查看。
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一家卤鸡店的探头上,民警再次发现了嫌疑车!24日晚上7点36分左右,在该探头视野边缘,出现一辆蓝色三轮摩托车,车上司机着白色上衣,行走时有点跛,经过两个农机商店,然后驾车右转向现场方向驶去。民警于是询问了门店老板及周边的人,都说没有印象,不能提供有价值的信息。
怎么办?民警经过分析后,继续调取从郑场到毛嘴沿线公路上24日早上6点到晚上7点的所有监控视频,果然在郑场镇永兴桥发现一辆蓝色三轮车,民警又沿线追踪,在鑫顺门业大门发现该车司机着白色上衣。民警请郑场派出所民警协助,找到该厂老板,调取了该厂24号所有出货单。其中有一名司机黄某曾经提货,后来又说病了,别人要看望又被拒绝。他正是郑场村人!
民警立即来到黄某家,门窗紧闭。民警在村委会干部陪同下,将嫌疑三轮车开出后,又忽然再折返,杀了一个回马枪,突击搜索,冲到楼顶时,黄某噤若寒蝉,连声说道:“我跟你们走!我跟你们走!”
经讯问,黄某对肇事逃逸事实供认不讳,肇事车与现场提取到的相关物证也一一吻合。至此,“5.24”逃逸案终于圆满告破。
目前,黄某已被处以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本网特约通讯员 魏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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