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仙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7年12月26日仙桃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仙桃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批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王军娥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同向同力促推经济发展,高度关注改善民生事业,持之以恒推进依法治市,拓宽渠道发挥代表作用,始终如一加强自身建设,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会议同意报告对2017年的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的安排。
会议指出,2018年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务必全面理解把握十九大提出的一系列新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论断、重大举措,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贯穿于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全过程,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谱写人大新的篇章。
会议强调,市人大常委会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以支持和服务发展大局为重点,以增强代表活力为根本,以提升履职水平为目标,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强化使命担当,增强监督实效,真正使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会议要求,全市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仙桃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凝心聚力,奋发有为,更好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加快推动仙桃绿色崛起,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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