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仙桃本地专题 > 美丽仙桃 共同缔造 > 弘扬诚信典型(失信曝光台)

欠付货款4000元,却主张6000元律师费 仙桃法院审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12日 来源:仙桃日报

  近日,沙湖法庭依法审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23年1月,张某向某玻璃公司购买玻璃,经双方结算,张某共欠付货款12000余元。后张某出具《欠条》一张,载明:“于2023年10月15日前还清。”同时,双方约定如逾期未还款需支付违约金,并承担某玻璃公司起诉至法院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律师费等)。然而,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张某仅支付部分货款,还欠付4000余元。玻璃公司在多次催讨未果后诉至仙桃法院,并主张律师费6000元。

  仙桃法院经审理认为,关于玻璃公司主张的律师费问题,因案涉欠条已明确约定如某玻璃公司起诉至法院,张某将承担额外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律师费等,某玻璃公司提交的合同及发票虽显示某玻璃公司因该案与湖北某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约定代理费6000元,但该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代理事项仅为一审立案阶段,且某玻璃公司诉请的案涉货款金额及违约金合计不足5000元,却主张律师费6000元,明显不合理。结合本案案情及本地律师服务收费管理相关规定,酌情支持张某向某玻璃公司支付律师费2000元。案件判决后,双方均服判息诉。 (通讯员 陈帅)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仙桃网(cnxiantao)、嗨仙桃
(hai_xiantao)官方微信。

新闻图片

新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