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规范城区交通秩序,营造畅通、有序、文明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仙桃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仙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从4月15日起,联合开展城区车辆(含非机动车,下同)乱停乱放问题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2年4月15日起至10月15日
二、整治范围
城区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
三、整治内容
1、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未按规定在停车泊位内停放的(含不在停车线内停车,不按停车指示标识、箭头方向停车的行为);
2、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或其他公共区域从事车辆销售、维修、清洗及其他占道行为的;
3、占用农贸市场、医院、商场、公园、广场、绿化带、住宅小区出入口以及消防通道等其他疏散通道、安全出入口,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4、占用城市公共停车位长期停放的僵尸车和报废车;
5、不按规定临时停放车辆的;
6、其他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
从即日起至4月15日为宣传过渡期,宣传过渡期后,凡违反以上规定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实行拖离等处理,并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仙桃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仙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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