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城区车辆乱停乱放集中整治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4-02 来源:仙桃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为深入推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规范城区交通秩序,营造畅通、有序、文明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仙桃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仙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从4月15日起,联合开展城区车辆(含非机动车,下同)乱停乱放问题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2年4月15日起至10月15日

  二、整治范围

  城区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

  三、整治内容

  1、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未按规定在停车泊位内停放的(含不在停车线内停车,不按停车指示标识、箭头方向停车的行为);

  2、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或其他公共区域从事车辆销售、维修、清洗及其他占道行为的;

  3、占用农贸市场、医院、商场、公园、广场、绿化带、住宅小区出入口以及消防通道等其他疏散通道、安全出入口,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4、占用城市公共停车位长期停放的僵尸车和报废车;

  5、不按规定临时停放车辆的;

  6、其他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

  从即日起至4月15日为宣传过渡期,宣传过渡期后,凡违反以上规定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实行拖离等处理,并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仙桃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仙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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