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央视记者在燕郊爆炸现场采访受阻一事,迅速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事件发生后,中国记协迅速发声,强调正当采访是记者的权利,随后事发地三河市代表事故指挥部发文致歉。河北省委专题会议更是明确指出,应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加强与媒体的沟通联系,支持和保障媒体记者的正当采访活动。这一系列举措不仅是对该事件的初步处理,更引发了我们对背后深层次问题的深思。
媒体监督作为我们民主社会的基石,是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重要途径。尤其是在此次爆炸事故等重大事件中,媒体的监督作用显得尤为突出。通过记者深入现场采访、调查报道,媒体能够播报进展、揭示真相、追究责任,为公众提供准确、全面的信息,促进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公正执法和负责任的行动。
而此次之所以爆炸事故记者采访受阻,主要就在于部分党员干部,尤其是个别政府官员对于媒体监督、乃至于社会舆情存在一种错误的认识。一旦碰到记者采访、一旦出现社会舆情,就觉得记者是来“揭短露丑”——让自己下不来台,甚至觉得是破坏了地方政府部门的形象。
诚然,近年“舆情”一词在公共事件处理中频繁出现。原本中性的“舆情”,在部分干部眼中却变成了负面词汇。有些地方甚至将“出不出舆情”作为评价官员政绩的标准,更是导致一些地方为了避免舆情而采取各种手段,包括限制公共事件的传播范围。然而,这种做法往往适得其反,越是试图消灭舆情,越是难以如愿,甚至可能引发次生舆情。尤其当今互联网时代,人人都是传播者,公共事件一旦引起共鸣,其传播速度将呈指数级增长。因此,舆情的出现往往是预料之中且无可回避的。所以,我们的政府部门应该正确认识媒体监督、正确应对社会舆情。
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媒体监督作为公众知情权的具体实践,是引发公众关注和讨论、推动社会进步和改革的重要力量。媒体监督能够通过报道事件进展、事故原因、责任界定以及相关问题的解决,引导公众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努力,防范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所以,政府部门和媒体应当建立更加开放和透明的沟通机制,加强合作与协调。政府部门应该主动提供必要信息和支持,为媒体采访提供便利条件,并及时回应公众关切。相关机构和组织应该加强监督和指导,维护媒体的权益和报道的客观性。公众也应该积极参与媒体的监督,提供线索和信息,共同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公正。同时,媒体也应该加强自律,确保报道的准确性和客观性,不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总之,实现媒体监督的重要性与平衡需要我们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各级政府部门只有正视媒体监督,不再“讳疾忌医”,营造一个更加透明、公正的社会舆论环境,共同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才能让媒体监督为社会的稳定和进步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