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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架起“连心桥”——记市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田甜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14日 来源:仙桃日报

  “员工因重大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能否开除?”“企业和员工解除劳务关系时需注意哪些事项?……”3月9日,记者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见到副院长田甜时,她正忙着接待前来咨询的企业负责人。

  眼前这位秀气、亲和力十足的女士可不简单:她是2020年“全市人民调解突出个人”、2021年“湖北省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和市优化营商环境“金牌店小二”。

  今年35岁的田甜2013年进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近年来,她处理劳动争议案件400多件,涉及劳动者600多人,按期结案率99%,调解成功率达92%,为劳动者和企业挽回经济损失800余万元,是服务企业的“贴心人”。

  去年10月,田甜接手了一个工伤案。职工尤某在检查排杂风机皮带时,右手不小心被卷入皮带盘卡槽内,右手中指被夹伤。事故发生后,尤某向企业索赔14万元,而企业只肯赔付6万元,双方争执不下。

  田甜约双方当事人面谈,并围绕三个方面向尤某讲述企业因疫情等原因目前困难、同类案例赔付金额。

  起初,尤某对田甜的调解工作并不理解,总认为对方在为企业考虑,不为他争取利益。在经过无数次微信和电话沟通后,慢慢才认识到自身考虑问题有局限性,并最终同意以7.5万元的赔付金额结案。

  在田甜看来,调解的目的就是纠纷解决后不丢感情,这正是需要她想办法解决的。作为被信任的第三方,田甜总结了不少调解的方法和技巧,其中最管用的是换位思考、找出切入点、多以情感人。

  今年春节前夕,有10多名工人来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反映一家企业拖欠了30多名工人2个月的工资。而企业负责人以经营困难为由拒绝支付工资,一时间双方闹得很僵。

  田甜得知情况后,找到了问题的症结:员工的诉求是需要企业负责人给颗“定心丸”。随后,她建议双方签订调解书,给企业一定时间筹资,随后将心比心劝工人们回家过年,劝老板支付工资,并从法律和人情角度予以详细分析、阐述,让双方明白是非。最终,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书。

  为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助力营商环境全面优化,田甜还参与推动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实现全市22个人社中心调解组织全覆盖,聘请争议调解员265名,在全市60余家企业设立调解委员会,去年共有53起纠纷在基层及时化解,矛盾化解率达65%,有效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她还利用“仙桃市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巡回法庭”,去年,联合市人民法院及时调解案件25起;为燕京啤酒厂、拜尔斯道夫等公司制定裁员指导方案,规范企业裁员行为,降低企业裁员风险。(仙桃日报全媒记者 蔡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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